中新经纬手机客户端5月30日电 中潜股份30日公示称,28日接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省监管局出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通知单中提及,因涉嫌信息内容披露违反规定违反规定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广东省监管局调研结束。中潜股份因涉嫌违反规定的客观事实包含:2019年年报存有虚报记述、2019年年报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方交易、回收合肥市大唐储存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唐储存)新项目披露的有关公示存有虚假性阐述等。
通知单进一步披露,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虚报主营业务收入37287122.50元,虚报主营业务成本11542807.38元,造成 利润总额虚报25744315.12元,占本期资产总额的62.08%。
2019年度,中潜股份与华鑫武器装备、惠州市雅妍共产生营业性关联方交易37100264.72元,占中潜股份2018年期终资产总额的6.78%。中潜股份在2019年年报中未按照规定披露以上关联方交易状况。
在回收大唐储存新项目时,中潜股份披露标的公司“大唐储存也是中国极少数把握商业最大安全级别国密商用优化算法高端芯片”。核查,该商业服务最大安全级别国密商用优化算法高端芯片的使用权不属于大唐储存,大唐储存须经受权应用并付款受权费。夸大其词了标的公司大唐储存的技术性优点,比较严重危害投资人对回收事宜及标的公司将来总体发展趋向的分辨,组成虚假性阐述。
除此之外,在回应大唐储存近一年又一期亏本的缘故时,中潜股份提及“资金投入上亿人民币资产开展新一代性能卓越、高安全性公司级和领域级储存操纵集成ic的产品研发,研发支出资金投入大”。殊不知,大唐储存资金投入的上亿人民币资产,主要是用以付款IP技术性的受权花费,并不是开展独立新产品开发,帐务上记入负债表的“别的非流动资产”新项目,未开展摊销费。依据大唐储存 2019年及2020年一季度的本年利润,在其中的研发支出不包括该IP技术性受权的摊销费,且研发支出开支尽管很大,但并不是造成 大唐储存持续亏本的关键缘故。
中国证监会广东省监管局拟决策,对中潜股份行政强制执行,给与警示,并处以350万余元处罚;对时任老总张顺、时任经理、执行董事仰智慧给与警示,并各自处以200万余元处罚;对时任财务经理郭建兵、时任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明雪琴给与警示,并各自处以150万余元处罚;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卓泽鹏、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继红给与警示,并各自处以70万余元处罚;对时任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徐志宏、董事孙昌兴、鲍群、鲍金红、冯小燕、代利、李志慧给与警示,并各自处以50万余元处罚。(中新经纬APP)